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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
                     专家委员会
主办单位:杭州市政府
承办单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办公室
协办单位:利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美国德州仪器公司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杭州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杭州市计算机学会
往届大赛作品展
竞赛规则

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要求:

1) 作品要能够反应物联网的一些实际应用,体现物联网的应用价值,具有创新的应用设计。

2) 设计的实际作品要尽可能整洁、整齐,可以考虑固定在有机玻璃板、放在展示箱等方便搬运和展示。

3) 作品提交:

a) 作品提交内容应包括作品《使用手册》、电路图(SCH/PCB/元件清单)、软件流程图、作品演示DV以及其他能够反应作品实际情况的资料;

b) 提交方式:

i. 网站提交:参赛选手需在作品规定提交时间内在线递交大赛所需的作品资料。如视频文件等资料过大可采用光盘邮寄的方式提交给组委会(快递费用请各参赛队伍自理)。

ii. 光盘邮寄:需将视频资料等刻成光盘,邮寄到组委会,光盘用油性笔标注参赛队名称、作者、参赛题目等信息,注意千万不要贴标签。为了防止部分内容出现读出不来问题,可以同样内容在光盘中刻录双份。

 

评审规则 

1.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将采用现场展示、专家评分方式进行作品评定;

2.评委不参与由本人辅导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学生作品的评价工作。最终评审结果发布前,所有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除组委会以外的任何人泄漏评审情况和结果;

3.坚持评价标准科学、评审程序严谨、评审结果量化,避免评委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评审结果科学、公正;

4.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制定评审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拥有对评审工作细则的解释权。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全体评委签字后生效。

 

专家评审委员会

由姚建铨院士担任主任的大赛专家评委会

专家评委会主要负责:参赛资格审核、参赛作品评审

 

知识产权

1.大赛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参赛者(个人或团队)自行把参赛方案中技术及商业内容进行披露的,与大赛主办方无关,由参赛选手承担相应责任。

2.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参加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大赛评审结果负责,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4.本免责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利尔达杯全国物联网应用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并与大赛评审规则一起使用。

 

公示和质疑

1.大赛终评结束三天内,获奖名单将在“利尔达杯全国物联网应用设计大赛”网站(http://www.lierda.com/)上公示,自发布日起一个月内为公示期。

2.公示期内,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对获奖队伍的质疑和投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获奖名单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署名投诉(须写明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并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超过公示期的投诉或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3.经查明确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金。